浙江省公布第二批获准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 2010-02-11 浏览 25071 次
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龙井茶包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作为龙井茶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龙井茶证明商标享有专用权。

浙江龙井茶产区目前已基本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农业、工商、财政、行业协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协调机构,按照“职责落实到位、法律宣传到位、技术培训到位、服务指导到位、部门协作到位”的要求,推进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并实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零收费”制度。

据了解,浙江省龙井茶地理标志范围涉及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个市,覆盖18个县(市、区)的38万多户茶农、110万亩茶园。2008年,全省龙井茶产量2.2万吨、产值21.4亿元,分别占龙井茶产区茶叶总产量的33%和总产值的69%。

附:允许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135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准用证编号

01 杭州山地茶业有限公司 山地 LT-10-330106-001

02 杭州你我茶业有限公司 品你我 LT-10-330106-002

03 杭州福海堂茶业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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