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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场土地被强行转包
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到底归谁?村民为何不听劝告擅自种树?
事情得从1990年讲起。当年,为了响应高要市(时为“高要县”)“办万亩优质水果走廊的指示”,蛟塘镇联合蛟塘村和六兰村等村村民,成立联发水果场(下称“联发果场”),果场“实行股份制形式管理,即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劳动力入股,收益按股份分红。”其中,“土地入股分红占10%。”蛟塘村、六兰村(时称“管理区”)部分山地被列入果场范围,如此,包括万二队30.9亩,万三队18.8亩,万四队13.3亩等共约300亩土地入股联发果场。
当年11月,联发果场分别和蛟塘村万二、万三、万四等各队签订《蛟塘镇水果场吸收土地入股合同》,合同约定双方“本着共同投资,共把风险,利益共享,长期共有”的原则经营果场。果场的三个签字代表中,第一人为当时的镇委委员周建荫。
高要市、蛟塘镇等两级政府出资金,购买荔枝果苗、化肥、农药等,村民则负责承包管理荔枝树。
政府主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