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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荔枝挂果时,联发果场决定转包土地。5月31日,果场单方面与承包商巢祖金签订承包合同,将“联发果场第一期已开发的300亩左右的荔枝、龙眼果园的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给巢祖金,价格为“41万元人民币”,包括“开发果场管理补偿费和承包金”,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至二○四六年九月三十日止。”签字处,联发果场的代表变成了时任镇长的区楚安。
对于300亩土地被转包一事,相关村民事先并不知情。至今,不少村民仍未见过这份《联发果场承包合同》。
1996年,荔枝树已经挂果,而土地为何忽然被转包?村民认为,当年荔枝果实累累,市场平均价为每斤12元,政府看到有利可图,便把果园转包给他人,“把农民踢出去”,以获得更多利润。
当年曾参与此事的蛟塘镇农办副主任李家新则解释,荔枝树确实长势良好,但结果状况却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