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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转包果园,蛟塘镇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以动员村民承认转包事宜。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要求村民领取土地承包金。
1996年6月3日,政府发出通知,要各生产队长领取土地承包金,土地承包金为每年每亩6.3元,约300亩土地50年的总承包金为94590元。通知发出后,万二、万三、万四等生产队都去领了钱。
“我们那时都是被迫的,政府已放出话了,承包金就这么多,你们要就拿走,不要就没有。”5月19日,跃万村小组的村民说。
不过,在涉及转包的16个生产队中,仍有7个生产队当年并未立即领取承包金。蛟塘村前进村小组的4个生产队直到1997年7月18日才领到承包金。
镇府望村民诉诸法律
当承包金发放完毕后,本属于村民的300多亩土地的处置权,在50年内,便归属于联发果场,或者说是归属于蛟塘镇政府。
此后,这块土地又两易其手。1997年,时任镇长陈国森转租给香港人康国高;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