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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必检项目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产品。
6.4.4 型式检验时,在要求4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其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产品。
6.5 复检、仲裁
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意见仍不一致,可以封存茶样,送上级部门或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后进行仲裁。
7、标志、标签、包装
7.1 标志、标签
7.1.1 标记要醒目,整齐、规范、清晰、持久。
7.1.2 外销产品出厂均按顺序编制生产批号。生产批号由生产单位代号、年份、花色等级代号、批号组成。生产批号刷于外包。生产批号纸加注件数、净重,贴于箱盖或置于包装袋中。
7.1.3 内销产品按GB7718规定执行。
7.2 包装
7.2.1 包装必须符合牢固、整洁、防潮、美观的要求。
7.2.2 同批(唛)茶叶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