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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欧盟为了保证其区域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构建了多层次、网络状的区域协调体系,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法制、经济和行政等多管齐下的区域协调机制。在欧盟最重要的三个机构,即欧盟委员会、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中,都为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设置了专门的职能机构和顾问机构。
一是欧盟委员会内设区域政策事务部,专门负责区域政策与欧盟成员国间聚合方面的事务;二是欧盟理事会内设有区域政策委员会;三是欧洲议会设有20个常务委员会,其中区域政策委员会、交通与旅游委员会、环境和公共卫生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与区域政策问题密切相关。
成员国政府居于第二个层次,他们一般都拥有自身的区域政策,同时接受欧盟统一的区域政策协调和整合,其主要权力由中央当局特别是议会掌握,议会负责处理所有有关区域政策的法律,即批准或否决援助措施、奖励力度、区域设计和分散程度,也包括批准成立或取消特定管理机构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