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截住小偷砍其3刀续:检方决定不予起诉(图)
发布时间 2010-07-05 浏览 24748 次
主刘某为顾客削甘蔗皮之机,盗窃刘某营业款被发现后立即逃跑。随后,被闻讯而至的群众抓住,紧追而至的刘某取回被盗营业款后气愤不已,手拿甘蔗和甘蔗刀往郑某头部打去,致郑头部受伤。见郑某头部流血,刘某便拨打110报警,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郑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记者从南京检察机关获悉,经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这起事件的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而检察机关认为,刘某虽构成故意伤害,但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据介绍,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栖霞区检察院就该案主持调解。刘某认识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虽然合理,但过度维权也是侵权。而作为盗窃一方的郑某,在公共场所实施盗窃被失主砍伤,对危害后果的产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其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此后,检察机关到医院调取了医疗费用清单,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医疗费用,由刘某承担12612.60元,郑某自行承担 5405.40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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