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务员“农转非”的是非探究
发布时间 2010-07-30 浏览 26133 次
万元,另外,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获得高额的回报。单就宅基地这一项,当事者就能获得上百万元的不当得利。其次,想要把户籍迁到农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这些公务员必然是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或者间接去谋取。由此可见,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户籍问题,而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对这样的情况,应该循司法途径追究责任,岂能如此简单地“农转非”轻轻带过,就此了事?

  对于另外一种情况而言,这一群体遭遇的“处罚”,则让记者觉得过于严厉甚至是“莫须有”。这些干部的来源中,一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初乡镇招聘的干部,转为公务员后户口未迁出;另一部分是村里的毕业生或村干部考上公务员,但没有强制他们将户口从农村迁出;还有一部分依据公安户籍部门“三投靠”规定,把户口迁转到农村。也就是说,他们本来就是农民,只是因为当上了公务员,所以就不能继续当农民。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公务员是否必须是城镇户籍?

  对于这个问题,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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