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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周良品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在南京的民生银行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额度为15万元,办卡的当月他将卡激活后就透支了30万元,小额透支数目就更多了。之后的日子里,他先后还了该银行4万元,后来就不再还款。
周良品也想过,如果总采取相同的方法是不行的。当年2月4日,他经朋友介绍,利用别人提供的POS机先后两次套取现金6000元和1200元,供自己个人消费,有了套现的经验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利用他人的POS机,刷卡套取现金5万余元,他采取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再进行低价打折变卖的方式,获取银行资金。2月28日,周良品分别到一些商场,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购买了价值14万元的商品,然后以八折的价格就地处理,卖给附近那些收购家电的人,以此来获取现金。
从银行套出如此巨额的资金,周良品不是没有想到还,他分别于3月23日、6月15日两次还款4万余元。直到银行报警时他共计欠下银行本金利息共计30余万元,面对巨额债务他无力偿还,也不想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