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指拆迁公司伪造笔录 警方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 2010-08-26 浏览 23614 次
受采访。

  通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马玉兵答复李女士称,向住建委的申请是依据拆迁部门提供的材料作出的,“拆迁笔录如果涉嫌造假,可以报警或走法律途径”,笔录被认定造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昨晚,李女士及家人就笔录涉嫌造假一事报警,通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 说法

  当事人可提起复议或诉讼

  昨日,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栋称,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拆迁事宜上未达成一致时,可向住建部门申请裁决。住建部门一般要求拆迁方提供至少两次以上的与被拆迁方沟通的谈话笔录。如果被拆迁方对住建委方面的裁决不满,可以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住建委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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