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为扫黄给发廊女家属写60余封信
发布时间 2010-09-06 浏览 23332 次
如在没有确定这些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即“卖淫”行为时,向家里发信,从信的内容来看,容易导致家人误解,误以为从事了“卖淫”行为,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尹富强律师说,对当事人家属写有关涉及当事人工作情况等信件时,最好应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征得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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