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讨薪未果刺倒包工头后自杀
发布时间 2010-09-13 浏览 23819 次
已接手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民工工资不能拖欠

  重庆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董浩律师认为,目前,承包方常常会用工程款没有到账为由,作为拖欠民工工资的理由,这是一个普遍的误区。事实上,拖欠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但不论怎样,双方都应合法维权,暴力行为是违法的。

  民工和承包方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关系是《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因此,即使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仍然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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