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失误致4.6万作品千元卖出 买家成被告
发布时间 2010-09-21 浏览 25429 次
律师曹永生提交了多份证据,其中一份就是“拍卖师工作单”。在这个工作单上,书面打印着:底价8000元,最后两行是手写的:4.6万,22。没有任何的签名和日期。这是什么意思呢?曹永生说,这是当天邀请的拍卖师林争平的手迹。“4.6万,就是落槌价,22是举牌号。”但是为啥没有林争平的名字呢?“那天拍卖师拍了很多作品,不可能件件作品都签名,他会在最后总的单子上签名。”不过,对于这个拍卖师工作单,孟女士的代理人张刚表示这不能成为证据,这个工作单完全有可能在开庭前去做一份。

  拍卖行代理律师曹永生谈起这起“乌龙事件”,他认为其实情况很简单。“8000元起拍,保底价15000元,你说怎么可能以4600元成交,常理推断都不正常。”那4600元是怎么回事?曹永生无奈地表示:“那天填单的小姑娘是老板的女儿,她是来实习的,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所以出了错。作品是有保本价的,不能低于1.5万元,难道拍卖行赔钱卖画?”

  拍卖行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这是一份签署于2010年4月13日的《江苏嘉恒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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