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环卫女工赤手掏阴沟垃
下一主题:美国一所高校允许宿舍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下达,认为一审裁定不予受理处理正确,予以维持。
是否该立案 意见不统一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大致理由如下:一是根据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因该案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已经法院处理,若受理,则属重复立案。二是徐女士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苗某在交通事故中,并没有直接侵犯徐女士的健康权。三是一个人的肢体受伤害必然会引起诸多的社会关系人受到侵害,如果此案受理,其他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未成年子女认为因父亲的受伤,导致其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以同样的方式享受父爱,其良好的心理状态受到侵害,是否都需受理并予以支持呢?
但徐女士的代理人、河南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炎恩持不同观点,他认为,徐女士因交通事故失去了性生活的权利,当然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同时,该案的受理并不违反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李先生诉苗某的案件,是围绕李先生的健康权,而本案则是围绕徐女士的健康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