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这既是我国农村改革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推进城镇化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切实把这个原则贯彻到城镇化进程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之中,特别是要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平等就业权益、同工同酬权益等。否则,如果把城镇化变成对农民物质利益的剥夺、对农民民主权利的侵害,那城镇化注定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