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侵吞三千万 检方称无必要逮捕致其潜逃
发布时间 2009-06-09 浏览 23573 次
兴宁做了他们的调解工作,石育清愿意拿出2000万元给王佛鹏,这个公司就归石育清了,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石育清承担。结果调解不成,他们两个都是市人大代表,过去又是好朋友,我们希望能够调解处理。”

  律师说法

  逮捕人大代表可走相关程序

  人大代表犯罪就不能被逮捕吗?还是要经过相关法律程序?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王云松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

  但王云松律师认为,上述规定只说明逮捕人大代表需要一定的程序,并不表示人大代表涉嫌犯罪就可不予追究,“人大代表”的身份决不能成为犯罪的保护伞,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向人大机关报告,而不是认定“无逮捕必要”。

  从本案情况看,犯罪嫌疑人石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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