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收费员侵吞210万元获刑10年
发布时间 2009-06-10 浏览 22947 次
中第四联是给缴款人的,其他四联都是留给“公家”的。王琴接过市民缴纳的120元钱,便在第四联上面写了120元,并将第四联给对方,而在其他四联上都填注为“工本费10元”,并按此记载入账,剩下的110元,就被她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王琴事后发现,如此“简单”的操作居然能够顺利成功,只因为没有人监管这事。一方面,王琴并不是银行的职员,但工作内容却是受银行的指派收费;同时王琴也并不是房产局的正式员工,却每天坐在房产局的交易大厅里,收取行政费用。模棱两可的身份加上房产局制度上的漏洞,让王琴能够从容地在每一笔缴费中截留110元。

  从此,她一发不可收拾。由于江宁区的房产交易比较活跃,因此她基本上每个月都要开出1000多份票据。像开阴阳票据这样的拙劣伎俩,只要有人查账,一眼就能看出来,可王琴居然一直平安无事。在整整一年时间里,她用这个办法侵吞了2109090元钱。巨款来得太容易,她对外并没有张扬,只是小心地将钱存在自己的账户里,一点儿也没敢用。

  2008年春节后,江宁区房产局领导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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