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收费员侵吞210万元获刑10年
发布时间 2009-06-10 浏览 22948 次
中发现王琴开出的一张缴款书有异常,便找到她谈话。不料王琴“一触即溃”,当即交代了她开阴阳票据占有登记费的事。此后,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侵占的200多万元全部退出。

  南京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王琴利用受国家机关委托开具行政收费票据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210万余元,已经构成贪污罪。昨天下午,法院判处王琴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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