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茶科所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发布
发布时间 2013-05-06 浏览 23369 次
科院校相关相近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10年以上(年龄28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相关相近专业学生。 (4)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学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2、评茶员 初级: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的茶业从业人员及茶叶爱好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