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把粮食收购关
发布时间 2013-08-08 浏览 21201 次
费,坚持及时足额结算,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损害农民利益。

  五是严格遵守收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收购行为,坚持粮食收购服务承诺,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改进工作作风等。

  六是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和以陈顶新。严格防止将库存陈粮划转为国家政策性收购粮食和“一粮多用”,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

  七是严禁无资格、无证照入市收购。加强粮食收购主体资格核查,严禁违反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

  八是严禁在收购中随意损坏和浪费粮食。增强爱粮节粮意识,强化收购抽检、清理、转运、入仓等环节管理,确保颗粒归仓。

  湖北是我国13个主要粮食产区之一,也是粮食流通大省。近年来全省粮食收购工作进展顺利。去年湖北省粮食经营主体累计收购粮食275.51亿斤,比上年同期增加13.34亿斤。2013年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最低价收购政策,湖北省已于7月19日起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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