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05 浏览 24422 次
 (二)积极扩大农产品购销,搞活农产品流通。基层供销社要把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农产品销售作为主要任务。要在不断扩大农产品购销规模的同时,及时向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推介会、订货会等,拓宽农产品销路,扩大农产品销售,帮助农民增收。要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大宗特色农产品,兴办或联办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并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和超市营销要求,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开发培育品牌农产品进入超市,提高农产品增加值。力争3—5年,全省供销社经营的棉花、茶叶、蚕桑、中药材、蜂产品、小杂粮等主要农产品销售占到社会销售总量的80%以上,蔬菜、果品和畜蛋产品的销售量大幅度增加。

  (三)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基层供销社要抓住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适应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新形势,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通过资产置换、职工集资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经营网点、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积极兴办农产品交易市场,搭建为农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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