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25 浏览 26861 次
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库区各有关区县要在2004年底前启动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06年6月前完成工程任务,保证三峡工程三期蓄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工程质量。

五、利用对口支援优势,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优化库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继续实施对口支援的政治优势和政策优势,围绕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创新方式,拓展领域,抓好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推进产业发展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探索创新对口支援方式,从过去“输血”型逐步转向以增强“造血”功能为主的项目投资型,积极引导东中部和国家大型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到库区投资建厂。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全国各地对口支援的有利条件,结合淹没企业搬迁与结构调整,积极引进区外资本、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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