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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频次由过去的每年平均2次增加到4次。
(5)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在原已对5类食品实施qs准入认证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qs准入认证;启动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啤酒、黄酒、酱淹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新增13类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工作。
(6)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清理整顿定点屠宰点,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宰滥宰、加工注水肉及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7)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推广食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