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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重大原则,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强化其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农村工作的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合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三农”方针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要采取领导办点、部门和企业联村等办法,进一步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和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高度重视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突出抓好3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