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
11.进一步规范市著名商标认定程序,完善认定、保护和管理机制,使我市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按照数量、质量并举,重在质量的原则,坚持驰(著)名商标推荐、认定标准,保证商标的含金量,防止出现认定数量过多、认定条件过低的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品牌评选或认定活动的监管,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由市政府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商标品牌的评选或认定活动,坚决杜绝借商标品牌评选、推荐和认定之名加重企业负担,扰乱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和工作秩序的行为。
1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着力治本。建立驰(著)名商标数据库,导入商标品牌信用评价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对以驰(著)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除权利人授权以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