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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引进国外农业资金和技术的水平
(一)扩大农业利用外资领域。在国家产业政策框架内,从我省实际出发。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从农业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支持外商采取独资、合资、租赁、承包、收购和bot等方式开发农业项目,对经营期限长、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外商投资。实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开发农村“四荒”地,对其中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