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下一主题:宁波市“十一五”科技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发明创造动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力开发、申请、拥有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鼓励和支持企业注册商标,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和知名商号,推进品牌大市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要配备专职人员,加大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综合协调和纠纷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