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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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拟于2005年9-11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从农资识假辨假、选购、使用常识和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制定知识竞赛试卷,并通过农民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
(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拟于2005年10月份,由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赴重点省份进行联合督查,对各地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牵头、协调与指导工作,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种子、农药和肥料专项整治工作,畜牧业司负责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兽医局负责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渔业局、农垦局分别负责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热作种苗等农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