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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方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计划、方案或工作安排,请于2006年6月20目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年终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全面总结评价食品安全工作的绩效,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