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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洋资源保护。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通过防治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建设生态农业、生态养殖、海洋生态隔离带,治理船舶、港口污染等措施,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放入海总量。到2010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综合管理,改变开发的无序、无度、无偿状况,重视对重要滩涂、自然景观、沿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域的保护。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1)湿地保护。全面开展湿地资源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湿地的环境条件、动植物种类、数量和分布,明确保护目标,确定保护级别,制定保护规划,分类实施保护或进行生态型开发。在太湖、洪泽湖、里下河水网沼泽地区、长江洲滩以及沿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