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佛茶在清朝光绪间列为贡品
发布时间 2009-06-19 浏览 19922 次

据《普陀洛迦志》记载:“在清光绪间列为贡品”。曾在1915年巴拿马国际食品博览会上获“二等奖”。后经当地山僧和居民精心培植,佛茶以其独特的风味而更享盛名,新中国成立后,茶园扩展较大,并建立了茶场。70年代末引进江苏碧螺春工艺,生产曲形茶,定名为“普陀佛茶”。1980年以后开始正式对外销售。1981年首届浙江名茶评定即被列为浙江省八大地方名茶之一,1984年获得浙江省名茶称号,1986年普陀特产公司制作选送的“普陀佛茶”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名特优新”产品“金鹰奖”。普陀特产公司在开发建设“有机茶园”同时,引进名茶生产机械,改进“普陀佛茶”加工工艺,极大地提高了“普陀佛茶”的内在品质和外观质量。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国际茶文化交流和博览会,扩大“普陀佛茶”影响。通过不懈的努力,选送的“普陀佛茶”1998年获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中国国际茶文化博览交易会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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