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母亲买药贵一块钱 六旬儿子当庭拒付药费
发布时间 2009-06-24 浏览 23415 次
一次次申请法院执行,但是医药费一项总是存在争议。在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李老太太又把3个子女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去年11月至今年4月的药费共1500多元。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常开余律师接手后,把李老太太的数十份药费发票制成表格,然后在庭上出示,方便庭审考查。没想到,孙家旺夫妇气愤地说:“这些发票都是虚假的。”他们拿出一张发票,与李老太太四个月前的一张发票作对比,“同一药房,同一药品,我花了11元,对方花了12元,所以我对药费发票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拒绝支付。”

  法院认为,1500多元的药费未超过正常范畴,判决3名子女各承担500多元的药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黄涛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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