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
茶叶产量比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以茶易马”规模更加宏大,其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明朝朝廷专门设立贸易机构“茶马司”,进行规范管理,还将“茶引”制度进一步发展到“引案”。所谓“引案”就是指定产销地区,制定课税标准,由官方发给特许证“茶引”。没有“茶引”不能经营
茶叶生意。随着清王朝疆域的不断扩大,“茶马互市”也随之外移,中国
茶叶已远销至阿富汗等国。边销茶在当时沟通国内外物资交流、巩固边防、保持领土完整、发展对外贸易与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砖茶含多种人类必需的维生素和稀有元素,特别是茶碱的含量较高,长期生活在牧区、高原、缺水、无蔬菜的少数民族以捣碎的砖茶兑奶熬制成奶茶饮用,对于以肉食为主的群众,可以去膻化食、补充水分和维生素等,奶茶渣用来喂大牲畜,避免由于缺水、疾病和饮食习惯的原因,人畜肠胃鼓胀而死。因此,在中国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中流传有“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 “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痛”之说。数百年来,茯茶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效,与奶、肉并列,成为西北各族人民的生活必需品,被誉为“中国古丝绸之路上神秘之茶、西北少数民族生命之茶”。因主要在我国边疆、高原、牧区销售,也是专供茶。而且是边销茶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众探亲访友、过年过节相互馈赠的首选礼品,“西北少数民族心中的陈香茶(
普洱茶)”。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十分重视边销茶生产供应工作,制定了“国家定价、定点生产、归口经营,计划调拨,保证供应”的方针。国家实行特殊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优惠政策。国家在1963年开始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照顾、自有资金照顾、价格补贴照顾的“三项照顾”政策。1997年6月,国家出台了新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优惠政策,包括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期间,每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安排1亿元人民币贴息贷款,用于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对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族贸易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免征增值税等。鉴于茶等特需用品在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为保证边销茶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稳定供应,国家在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期间建立了边销茶储备制度。2002年,制定了《边销茶国家储备管理办法》,对边销茶原料和产成品实行储备管理,对代储单位给予信贷扶持,用于储备的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些政策对于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以及边疆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