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中外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许多国家为了联络情谊,对外国重要来宾如使节、 考察官员、游历要员等,往往赠以本国勋章。然而,清朝政府按传统却是赠赐马褂、花翎、 顶戴等物,与国际惯例很不相宜。于是,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光绪十七年(1891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朝廷上奏了勋章章程,建议设置“双龙宝星”勋章。这个奏折和勋章章程、勋章图案很快得到批准,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枚勋章。“双龙宝星”勋章外形为星状,图案仿照清朝国旗,以龙为标志。勋章共分五等ll级,第一、二、三等各分三级,第四、五等不细分级。等级用满文标于宝星之上,并镶嵌珠宝,或珍珠,或珊瑚,或宝石,以其颜色区分等次。授予勋章时,同时发给“勋章证明”,作为凭证。
中华民国徽章
民国时期的徽章制作可谓五花八门。奖励类徽章中,有中央的,有地方的;有军政机构的,也有民众团体的;有以组织机构名义颁发的,也有以个人名义赠与的。有的称勋章、奖章,有的称奖牌、荣誉章等等,种类繁多,名目不一。在民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及一些省份军政机构即采用颁发勋章、奖章的方式来表彰、奖励那些对民国创建作出过贡献的各方面人士。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过九鼎、虎罴、醒狮3种勋章,黎元洪执政时期,则以“大元帅”、“副总统”名义颁发过纪念章,鄂军教导团也为退伍官兵颁发过纪念性奖章。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京政府设立过嘉禾勋章、文虎勋章等种类,各省则有不少以军政长官名义颁发的勋章。如直隶省长奖章、湖北督军萧耀南奖章等。民国统治时期,南京政府也设置了多种勋章与奖章,如青天白日勋章、中山勋章、干城勋章等。地方性、部门及行业性的奖章也不少,特别是军队系统的奖章尤多。
嘉禾奖章设于1912年7月,共九等(后有变动),授予那些有勋劳于国家 或有功绩于学问、事业的人,授予等级按授予对象的功勋大小及职位高低酌定。嘉禾就是生长得特别茁壮的禾稻,古人视嘉禾图案为吉祥的象征。民国成立后,嘉未图案取代清代的龙纹经常出现在货币、徽章上,并具有简易国徽的性质。当时对嘉永图案样式,并未作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徽图案中仍然保留了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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