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从三楼的大露台走过时,迎面一阵凉爽的清风,吹得长发都乱成一团了。再望一下外面灿烂而并不辛辣的阳光,只想到秋天真的来了,心突然温软起来。
初秋,总是让人眷恋。可能是因为她实在是太短暂了。在连接炎热和严寒之间,她总是恬静的给人梦想和温存。不会太热,清风徐来,却又阳光明媚,绚丽多姿,像极情人的关怀!诗人总爱以金秋为诗歌之源泉,我总不免在秋日里遐想。
或许在秋日里,碰到一个来自另一世界、素昧平生的人,坐在安静的露天茶座里,彼此试探着沟通,热情地误会,偶尔让对方发笑,道别时不需要预约下次的相见......总之,一切不用太着急的了解,只是模糊的、浅层的认知。这样就很好!
两个人太熟悉,就会导致离别。记得在香港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男的有外遇,后来与妻子离婚。离婚后他和女朋友同居,却发现双方也不适合,最后还是分开。于是,作者认为,男女之间只有在互不了解时才是最甜蜜的。这相当于“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
所以,像这样最好,彼此漫无目的的相处,平静的相对,在这短暂的秋日里,展开一段短暂的,不用言明的关系。然后,最好是无疾而终,消逝在初秋最后一缕气息里。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秋天.
春天太缠绵,滴滴嗒嗒的春雨如女子的眼泪,初看着心疼,泪久了未免心烦.
夏天太热烈,如激情的拥抱,刚抱时激动,老抱着手脚酸痛.
冬天太理智,虽然心里暖烘烘的,但外表太冷酷些,让人不易接近.
还是秋天好,天好气爽,月儿圆,成熟而不失温度.
不过秋天太干燥,还是要多些愁绪与伤感来滋润.....
唉! 生活咋就这么麻烦呢??
还是过好今天最实在.
不知不觉秋天到了.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喜欢这首诗。
时间好快,秋天来了
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
不是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