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供电所长陪酒猝死 |
家属要求公伤抚恤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都市时报》报道8月15日,云南省会泽县一供电所所长王玉东陪同上级领导喝酒后猝死,随后,家属和电力公司就善后事宜发生分歧,家属要求按公伤处理,而电力公司称,死者因喝了1斤多白酒猝死,就此认定为因公牺牲不合适。 随后,死者家属大闹电力公司。9月3日,公司方面称虽然此事非因公死亡,但公司会比照公伤处理,将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16万多元。 |
9月5日《新京报》报道:在云南会泽县电力公司职工住宅区的家里,陈明波还沉浸在丈夫突然离去的悲痛之中。8月15日,陈明波的丈夫、会泽县某供电所所长王玉东,在接待宴请县电力公司前来检查工作的人员后,于当晚突然猝死。后证实,死者喝了半公斤白酒。
严格说来,像这样的公款吃喝是一种腐败,不论这种公款来自于小金库还是大金库抑或是上级的拨款自留的接待款。公款吃喝行为根本没有参与评烈士或者公伤的资格,又怎么能够比照公伤来赔偿呢?
畸形的权力完全可以培养一个人畸形的酒量。供电所所长王某也是一样,酒场等于官场,类似的公款接待宴请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多少次,也无法统计在他身上究竟花费了多少宴请的公款,身前公款腐败,身后公款善后,其子女妻子均可以因公款宴请成为烈士而得到赔偿甚至可观的养老金,这等于是鼓励公款宴请。以后的官场酒宴上若有推辞不喝者,肯定会出现这样的劝酒辞:即便喝死,也是光荣的烈士,老婆孩子的事公家包了。如此,该会产生多少酒场上冲锋陷阵的勇士?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离开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权力是个怪物。县电力公司曹主任说,只有在得到家属书面赔礼道歉的前提下,电力公司才可能按照以前讲好的第一方案进行处理。从此一节看,不是法律法规评定了王某人的喝死算公伤,而是曹主任“开恩”就可以评为公伤,权力竟成了某些官僚的玩物,在如此畸形的权力场中,喝死的“烈士”将会成倍增加。
作者 李振忠(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日前,云南会泽县供电所长在接待宴请县电力公司前来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后猝死,家属要求工伤抚恤。(9月5日《解放网》)
上级来检查工作,下级陪领导喝酒,很正常。一来,这样的事情时时有,处处有,存在即是合理。二来,与领导搞好关系,讨好巴结,希望领导给个肯定,支持工作。供电所长陪前来检查的上级喝酒,是希望上级说供电所的好,为供电所脸上抹金。
“吃得好,说得好”,在某些地方已成为一条重要的迎查经验。这话虽然搞笑,但却道出了实情。领导下基层检查,下级以接待为名,让领导吃好、喝好、玩好,检查结束,还赠送贵重礼品,表达对领导的尊重、感激。领导们无功受禄,受之有愧,不作出一点表现,既对不住下级的热情,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什么先进个人、优秀单位的头衔,都赏给这些巧干的下级。这样,下级得到名声,领导得到实惠,双方互惠互利,何乐不为。陪领导吃喝,成为下级部门的一个学问,也是工作出成绩的一个捷径。
把陪领导喝酒作为公事对待,说明基层干部没把工作放在心上,而是把对领导的公关摆在了重要位置。评价工作的好坏,就是看工作有没有达到标准。可是在领导说了算的工作环境里,工作标准子虚乌有。只要看你不顺眼,不满意,领导都能挑出刺来否定你。对领导敬若神明,已深入下级的骨髓,他们谁敢得罪领导,谁不愿讨领导的欢心。供电所长饮酒过量,还不是为了让领导喝得尽兴。只不过这尽兴的代价也大了一些。
人治不除,陪领导喝酒、打牌,、钩鱼、下棋、搓麻、看病等怪事层出不穷。而铲除“人治”,不要把希望放在“人治”的人身上。天上不会掉馅饼,“法治”只有依靠自己去争取。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卫兵
年年陈出不穷的官场丑剧!
见多麻木了,不说也罢!
年年陈出不穷的官场丑剧!
见多麻木了,不说也罢!
篱好!
这事郁闷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