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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2007年5月1日)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了解条例精神,记者近日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
问:目前,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还比较陌生,您能不能介绍一下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
答: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从特许经营的概念可以看出,特许经营有四个基本要素:
一是,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