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昌会长在会上发言 魏顶国副会长在会上发言 陈伟忠副会长在会上发言
四、与会代表经讨论,一致同意并通过协会换届有关事宜,根据文件精神及我会的实际情况,讨论并通过了候选人资格条件。经讨论,拟定换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12年4月中旬在广州举行,具体事宜由秘书处落实。
五、为进一步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管理,我会希望有更多热心协会事业、愿意为行业服务的会员,自荐或推荐成为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参与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的工作(入会时间一年以上)。现将我会换届理事会候选人任职条件公布如下,以便广大会员查询,同时欢迎广大会员积极推荐(自荐)。
根据文件要求:拟推荐的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选应当符合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会长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一)理事候选单位资格条件。理事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2、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工作;
3、近两年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秀;
4、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记录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常务理事候选单位资格条件。常务理事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2、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工作;
3、近两年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秀;
4、企业有一定规模,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
5、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记录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的条件。会长、副会长原则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所在企业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不良纪录;
3、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4、熟悉行业情况,在行业领域内有较高威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
6、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各项工作,有自愿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精神;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8、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选任制秘书长条件。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及行业知识;
4、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6、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监事候选人的条件。监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协会工作,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和善于反映意见;
2、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了解与本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未有刑事处分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