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茶商,除经营茶号外,多附带经营其它生意,开设油坊、杂货店、苏广店等,如谢步梯在塔坊就开有油坊和“馀记”糕饼店。茶商在收茶农毛茶时,往往欠些尾款不付现金,而以自行印制的“代价券”相抵。这些“代价券”只能刭茶号指定的店铺里购买东西,茶商们因此又可赚上一笔,其做生意之精,由此可见一斑。据说当年一些大茶号的代价券,流行市面,颇为畅通。数目很大,县政府曾屡禁而不止,遂放任自流,尤以西乡历口一带最为常见。
做茶叶生意,生产成本较高,少者也需千元,多者要万余乃至数万元,因此筹集资金是一大难题。当年祁门茶号中,除洪季陶之“吉善长”、谢步梯之“联大”、陈翊周之“恒信吕”等不多的几家外,大多资本短少。许多茶号是临时集股而成,茶商们除了要拿出家中积攒下的钱款外,一般还自行印发“债券”,其面值大的不过10元,小的仅1元,票面上写明兑现期限、利息等内容,广泛筹集资金。就这样,自筹资本仅占三分之一而已,只够制茶杂费支出。其余大宗资金均仰赖于茶栈贷借,俗称“茶银”。早期祁红出口,多运武汉,汉口的“同春荣”茶栈是最早到祁放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红茶出口转至上海,来祁放贷的多为上海茶栈。因祁红外运必经九江,因此沪上茶栈多在九江设有分栈,负责祁茶放贷事宜。其中主要有洪源永等7家。
清代,茶栈发放贷款以箱数为基准,每箱贷银5两左右,多不超过10两,且须待箱茶起运时方可给付。民国以后,上海茶栈向沪上钱庄借贷月息仅8厘多,到祁门放贷则高达1分5厘以上。此外,尚可得栈佣金2%左右,利润可谓丰厚异常。祁红出售价款,经过茶栈七扣八扣,茶商实得不过8折。据有关史料记载,1932年,上海驻祁茶栈洪源永等几家,共向祁门149家茶号发放贷款高达220多万元,此后每年均在百万元以上。茶栈通过放贷,直接控制了祁门茶号的生产与销售。由于茶栈仰洋行鼻息,洋行往往操纵茶价,茶栈亦随之起伏,茶号深受其害。1934年《祁门茶业改良场第一年工作报告》中对此有过生动描述:“向例商人茶叶到沪,皆存于茶栈之堆栈。此种堆栈,例多阴暗,租金高昂,且以管理不周,并多偷窃之事。据云偷窃损失,每箱平均约数磅之巨。欲偷窃必须先将茶箱破坏,而因破坏所遭走味受潮之损失,更不可以道路计。……一切售卖之事,皆由茶栈经手,货主反多无权过问。其脱售所得茶价,亦须先经茶栈之手。……茶栈因得任意割宰,遂使陋规之多,骇人听闻。”尤其是1932年,祁门红茶运抵沪上茶栈后,洋行商人大肄压价,祁门茶商因资本多系借贷而来,利重期迫,无奈之下只得屈从。当年茶价最高者只每担220元,比上一年低140元之多。全县亏损高达546000多元,茶商普遍损失惨重,亏累不堪,不少小茶商因此血本无归,几致倾家荡产。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为促进茶叶生产,减少茶栈盘剥,皖赣两省组织成立了“茶叶运销委员会”,实行统一运销。茶号贷款,由政府直接举办,从银行贷款,月息8厘左右,比之茶栈大为减少。祁门茶号与茶栈之间,关系逐渐脱离。茶号受政府贷款,所制之茶,亦由政府统购统销。收购之法,虽与茶栈完全一致,但其中一切陋规,全予取消。如规定收购后若干日内,即须付款,不得拖欠茶商茶款。政府收购价格,乃根据制茶之成本、商人合理利润及茶叶品质而定。收购前,成立评价委员会,由管理机关、收购机构及合作社商人代表若干人组成。各号样茶,编制密码后,发交评价委员会评判等级,公平定价。茶叶统销政策实施后,茶商经营大为便利,运销无需过多劳心。因而获利丰厚,因此大大激发了祁门人经营茶号的热情,这也是1936年后祁门茶号大增的原因之一。政府出面放贷,本意是为促进祁红生产,但亦有不少茶商借机骗取贷款。如《工作报告》中说:“更有许多茶号倒行逆施,变本加厉,将政府所贷之款留下一小部,挪为别用,或供挥霍。而用以制茶者,只贷款之大部耳。商人之狡猾图利,有如是者,良可恨也。”
茶商业茶,自然要交税,民国之后,苛捐杂税增多,除5‰的茶叶营业税外,最主要的有:茶防捐,早期每箱茶收4角,后来增至6角到1元;教育捐,每箱县收2分5厘,乡收2角。另有慈善捐、同乡会捐、茶商分会捐等多种,不一而足,名目繁多。当然,茶商们最终会将这些捐税转嫁到茶农身上,真正负担沉重、深受盘剥的,还是广大茶农。
旧时茶商盘剥茶农手段,可谓花样众多。《工作报告》对此亦有生动记述:“唯多数商人,极为狡猾,唯利是图,~…用各种办法,将其利益提高,其主要者,则为剥削茶农。”当年茶叶管理机构虽规定了毛茶山价,但大多数茶商并不执行,随意压价收购茶农毛茶。且在收茶时均使用大秤,祁门人叫作“红茶秤”,最小的都有22两,大的则高达24甚至26两为1斤。还要随意扣除一部分不给钱,名日“样茶”,一般为2%,多的达4%。一些资本不足的茶商,拖欠茶农卖茶钱更是常事,就连大茶商,亦如前述发代价券。凡此种种,广大茶农往往是一年辛苦下来,劳而无获,生活困顿不堪。而茶商则大发其财。《工作报告》中说:“二、三年来,祁门茶号,莫不获利甚多,因经营茶号而成为大腹便便、终日呼卢喝雉、花天酒地之富翁,比比皆是。”
正因为如此,1933年间,时任安徽省立祁门茶业改良场场长的吴觉农先生,见茶栈剥削茶商,而茶商剥削茶农太重,层层转嫁,深感茶区内产销组织不健全。为改变这种状况,决定在改良场内组织成立“茶叶运销合作社”,这也是我国茶业合作的开始。茶叶合作社发展迅速,1937年,全县共有38家,社员1477人;到1940年,更是发展到71家,遍布城乡。由于数量多了,鱼龙混杂,逐渐管理不善,经营无序,加之不少茶商亦混入其中,并从中作梗,后期合作社有的关门解散,有的则蜕化为变相之“茶号”,为茶商们所把持。
从总体上看,茶商们的存在有其积极意义,对祁门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做出一定贡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推动了祁门经济的发展。茶叶历来是祁门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茶叶经济的兴衰,直接影响到祁门经济的兴衰。茶商们的营销活动,是祁门茶叶经济中的重要一环,不可或缺,其对地方经济的作用不言而喻。二是促进了祁门茶叶生产。茶商们为打开销路,提高祁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千方百计提高茶叶质量,试制各种名优茶,致使祁门茶叶不断推陈出新,祁红的诞生就是一例。此卦,茶商们还广泛宣传,扩大了祁门茶叶的知名度。三是热衷于地方公益事业。茶商们大多为地方知名人士和富豪,作为徽商的重要组成部分,祁门茶商亦多乐善好施,对当地的社会事业如修桥补路、兴学办校等等,均捐输甚多,此类事例更是很多。(网络编辑:茶叶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