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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宜兴紫砂题铭方面的书法艺术化的倡导,也是他的突出贡献之一。
虽在明代晚期已出现一些紫砂名家善于在壶上用书法题铭的,但陈氏“所制款式,书法雅健,胜于徐沈”(见《重修宜兴县志》)。《阳羡陶说》的作者张燕昌则说:“余独赏其款字,有晋唐风格”,张氏又云:“于蒋小超家见一壶,底有铭曰:‘汲甘泉,瀹芳茗,孔颜之乐在瓢饮’,观此,则鸣远吐属亦不俗”。《茗壶图录》中所记朱泥壶也有“底镌真书,丁未杏月鸣远仿古”等款字。丁未为康熙六年(1667),这是陈氏早期作品。另一鸣远紫泥壶则刻以行书:“从来佳茗似佳人”的东坡诗句。《阳羡砂壶图考》中有一鸣远壶,其底有铭:“器堕于地不可掇也,言出于口不可及也,慎之哉”17字。我们从这些壶铭中可以窥见陈氏的书法艺术功底之深厚,文化修养之高雅,这是与他成名后同江南众多的文人学士的密切交往分不开的。
(四)在紫砂印章方面的普遍应用也是陈氏作品的特征之一。
鸣远制壶不仅善于亲自刻铭,还善在自己雕塑的花货器物上加刻印章。既有圆章,又有方章,一般多为篆文方印,如“鸣远”、“陈鸣远”、“陈鸣远制”、“壶隐”、“鹤村”以及“石霞山人”等等,圆章则仅刻“陈”字。
总之,陈鸣远应属清代初期正统紫砂工艺界的杰出代表人物,他的精巧作品重新焕发了江南士大夫赏鉴及酷爱紫砂之风,他首开清代紫砂器文人风格及自然风格的先河,对后人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甚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