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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位上海加盟商也分别在2006、2007年先后缴了钱,签订了加盟合同。
此时,他们不知道的一个事实是,工商资料显示,“一茶一坐”自2002年成立至2008年年检,年年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07年其自报累计亏损近3836万元,后经毕马威会计事务所调整为2165万元。
“依据2004年商务部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条例》,一茶一坐均有义务告知自己的盈亏状况,以便于加盟商作出判断和选择。”对此,这三家加盟商聘请的同一位律师——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胡炯明在诉状中如此写道。
你出钱,我管理?
就像两个一时冲动的人结了婚,婚后才发现实际生活和之前设想的完全不同。
对于加盟,谭雪梅的理解是,她拥有自己门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因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茶一坐”可以让他们使用商标,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指导建议。
抱着这样的想法,谭雪梅与上海一茶一坐有限公司签订了“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以及《承诺书》,打算依照“一茶一坐”的要求注册一家公司。
这时候“一茶一坐”派人来拿了他们的身份证,“帮助加盟商注册成立新公司”。从工商局领到营业执照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又用营业执照刻制了公司的公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并开设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将加盟商的注册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