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茶一坐于2002年6月在上海新天地设立了第一家门店,自2005年开始加盟经营,至今全国共发展了71家门店(含11家加盟店),其中上海有31家门店(含5家加盟店)。
自愿还是“诱骗”?
早报记者了解到,三家加盟商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基本一致。起诉书称,上海一茶一坐餐饮有限公司“诱骗”加盟商加盟后,然后强行占有加盟店并成为该加盟店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加盟店盈利,则其利用优势地位将加盟店予以收购;若加盟店亏损,则其利用格式免责条款将损失全部转移至加盟商头上。
据一名加盟商称,在加盟商的洽谈阶段,一茶一坐称自己是成熟品牌,最迟在2010年可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加盟商有机会成为发起人而享受上市带来的收益。加盟一茶一坐后,如果业绩好,8-9个月就可以收回投资成本,业绩差的最多17个月收回全部投资成本。
不过,对于这些说法,加盟商除了有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谈话时的录音证据外,无其他证据。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不会作出这样的承诺,而且也已告知加盟店有投资风险,经营会有亏有盈。
工商资料显示,一茶一坐自2002年成立至2008年年检,年年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07年其自报累计亏损近3836万元,后经毕马威会计事务所调整为2165万元。
据悉,三家加盟商均委托了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胡炯明律师提起诉讼。胡炯明律师起草的诉状称,依据2004年商务部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条例》,一茶一坐均有义务告知自己的盈亏状况,以便于加盟商作出判断和选择。
一茶一坐方面则表示,这些加盟商都是自己主动要求加盟的,有的甚至是签定合同前就盘下了店面,付好了租金,“尽管我们已经明确告知她这个店很难盈利,但还是一时‘心软’让她加盟了。”
谁的经营权?
更为关键的是,三家加盟商加盟一茶一坐之后,原以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当加盟商与一茶一坐签订了“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以及《承诺书》后,随后便注册一家公司。起诉书称,在签定“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加盟商处取得投资人的身份证,“帮助”加盟商注册成立新公司。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工商局领到营业执照后,又用营业执照刻制了公司的公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并开设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并将加盟商的注册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