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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来界定什么是过度包装呢?这是包装执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无操作之法就等于无法可依。众所周知。包装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储存和运输。或者说携带。当然,通过包装,也可以展示企业文化和形象,起到宣传和广告的作用。从宏观上讲,如果超越了这个目的,就有过度之嫌;从微观上讲,就要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商品,制定不同的包装方面的硬性指标。比如,体积方面的量化指标、重量方面的量化指标、包装成本方面的量化指标等。有了这些具体的量化规定、检查、验收、定性、处理、惩罚等,就便于操作,有法可依了。比如茶叶的包装,一斤茶叶的包装物。纸质的规定在2 两以内,如果超过了2 两,就属于过度包装。一瓶酒的包装体积,规定不能超过酒瓶的1.5 倍,超过了这个体积,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一盒糕点价值10 元,其包装成本必须控制在1/5 以内,超出了商品成本,就属于包装违法。
有法可依,还要执法必严
法律法规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