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紫砂器的独树一帜,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分不开的。明代前期的“匠户制”,已较元代松懈,自洪武十六年(公元1393年)起,实行了“轮班制”。到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终于废除了轮班制,改为征银轨制,使相沿达两百年的工奴制宣告结束。这些改革使手产业者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从而推进了包括陶瓷业在内的各种手产业的迅速发展。明代后期紫砂器的快速发展,更与当时宜兴整个陶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当时陶类中的商品经济颇为发展,丁蜀镇一带逐渐形成为集中的产区,据《荆溪县志》记载:在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公元1522-1622年),宜兴窑场的产品已是“于四方利最薄,不胫而走天下半”,各地商贩云集,“千里之外,趋之若鸿”,“沿贾扬帆而晓夜行”,“商贾商业缠市,山村宛然都会”。至明末宜兴紫砂器也由葡萄牙商人远涉重洋运至欧洲,被称为中国的“红色瓷器”、“朱砂瓷”,成为欧洲市场的热销产品。
清代紫砂的发展
清代宜兴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