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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准的“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投入使用,使用者为在云南省内从事普洱茶生产并且有稳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经营者。
对于这一规范普洱茶行业、使用公用品牌的举措,专家提醒,各企业应加强自律,避免风险。安徽农业大学姜含春教授认为,众多具有地理标志使用权的茶叶企业在享受同一区域品牌所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面临着同样的风险——个别企业不守信誉,欺诈失信于市场,会给该地域内的所有企业带来损失,即所谓的“一损俱损”。因此,企业应该加强自律,自觉抵制违法、不讲诚信等有害的地理标志形象或信誉的行为,建立和完善茶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相关质量标准认证和实施,共同把公用品牌做强,把公用品牌市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