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之乡的渐进品牌路
发布时间 2011-11-10 浏览 6938 次
工商局的积极支持下,“苍南翠龙”于2008年2月,通过国家商标局认定。这同时也是温州农产品首度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8年5月,苍南县工商局调查后认为,证明商标许可给农户使用会造成管理混乱,难以保证质量,而且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差,这也是许明香等茶企业家关心的话题。他们最后得出的推广方案是“公司+证明商标+农户”,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保证“苍南翠龙”商标茶叶的品质和品牌竞争力,目前获得该地理标识证明商标使用权的茶叶企业至今只有5家。

“这以后,只有达到苍南茶叶产业协会制定的技术标准的茶叶加工企业,才能和苍南县茶学会签订合同。”丁宗阳表示,在使用证明商标方面,同样有一些奖励措施。

比如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茶叶产业协会除了颁发证书以外,前者在申请合格企业方面会得到优先考虑,奖励资金也会得到倾斜。“以后,授权的茶企都会统一使用‘苍南翠龙’商标,加工技术标准、对外宣传方面也会实现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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