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茶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 2011-11-18 浏览 39382 次

标准号:关键词: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启动,同时发布《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111—2008),这个标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云南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

  定义 保护范围内按标准生产

  这个国家标准将普洱茶定义为: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按其加工工艺及品质特征,普洱茶分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两种类型。这意味着要想称为普洱茶,除按普洱茶特定加工工艺制成外,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原料和加工企业都必须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

  这意味着在云南境内按普洱茶加工工艺生产的、不在保护范围内的也不能叫普洱茶。在省外就算是按照普洱茶加工工艺生产的也不能再打普洱茶的名号了。

  强调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

  省质监局副局长陈百炼介绍,实施地理标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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