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世珍宝宋代曾纡《人事帖》 现身保利秋拍
发布时间 2010-10-15 浏览 560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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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纵,字元矩,号允直(为其伯父曾巩所取,其义为“允直且仁,蓄德于身”之意。),曾巩一直十分看重这个侄子,在《浮溪集》中记载:曾纵“贤父母,…年十三,伯父南丰先生(曾)巩授以韩愈诗文,学益进。”正因如此,元祐初年,曾纵娶了苏辙五女,从而使曾家与声名显赫的眉山苏氏(苏轼三兄弟)有了姻亲之谊。据 《苏氏族谱》记载,苏辙有三子(苏迟、苏适、苏远)五女(实为七女,两女夭折)。苏辙五女嫁给了曾纵,即曾肇之子。另据《苏氏族谱》记载,曾肇在神宗朝曾任国史编修官,元祐初擢起居舍人,不久为中书舍人,与苏辙同值掖垣皇宫中。崇宁初年,皇帝再次谪贬元祐党人,曾肇请与俱贬,遂落职。崇宁四年(1105)卒于润州。事见《宋史·曾肇传》。苏辙有《曾郎元矩见过诗》,抒发了苏辙同曾纵之父曾肇的交情:“曾郎元矩见过,逾月听其言久而不厌,追感平昔为赋诗:胄子相从得佳婿,掖垣同直喜良朋。交情不意隔生死,世事休论有废兴。宿草芊锦泪入土,故琴牢落恨填膺。远来似觉清谈胜,试问传家今几灯。此事亦在曾巩为其弟曾肇写的墓志铭中,即《曾巩集》(卷四十六)得到证实。


  据《曾氏族谱》卷二记载,曾纵为元丰七年(1087)解试榜,初为“知衢州”,旋为浙东转运使,后官至中大夫直宝文阁。(并见载于《宋诗纪事补正》卷二)由此推断:曾纡的《人事帖》是写给曾纵的,见下文的进一步考证。衢州,在宋代为县,属于浙东路,位于今天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地处浙、闽、赣、皖四省交界处,自古有“四省通衢”之称,即今天的浙江省衢州市。

  二、曾纡《人事帖》考证

  曾纡的《人事帖》内容是:“(曾)纡乍到。人事纷纷,未能作记。侄孙过江下,谈能面言也。(曾)纡再拜,允直知县七哥。”宋代时经过“珍绘堂记”收藏,清代时经过清初大收藏家宋荦,及江恂收藏,民国时经过张珩、许闻武收藏。许闻武,字思潜,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大文人、收藏家,对中国现代白话文学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经考,此帖是清初大收藏家宋荦收藏到的宋代“珍绘堂记”所收藏《宋贤书翰册》中的一页,另有欧阳修的《上恩帖》(欧阳修晚年写给司马光的信札)、王升《首夏帖》、朱熹的《教授学士帖》等,后三者现收藏在故宫博物院。“珍绘堂记”在清初时,宋荦推论为“当是朱熹或其后人之印,故搜力颇勤。”宋荦收藏的宋贤名帖多在《宋贤书翰册》、《书画鉴影》中影印发行,尚可见到。


  据《宋史》记载,北宋末期,曾巩、曾布一家以“一门六进士”进入赵宋王朝之核心。在王安石“熙宁变法”(即历史教科书所称的“王安石变法”)时,曾布以右仆射(相当于宰相)、曾肇以礼部尚书而权倾朝野。元祐四年(1089),曾布、曾肇兄弟二人同时被司马光等旧党打入王安石亲党名册,曾布是坚定而不激进的新党代表人物,而曾巩是旧党,反对变法。在宋代,特别是北宋末期,南丰曾家只有曾布身后留下了“骂名”,被《宋史》列入《奸臣传》中(宋史卷四百七十一·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曾布)。近代大学者梁启超则称赞曾布为“千古骨鲠之士”,并为其辩白说:“荆公(王安石)之冤,数百年来为他昭雪者还有几十人,子宣(曾布)的冤案却如漫漫长夜,我怎么能不站出来表明我的意见呢?”梁启超的话很值得人们注意。

  元祐初年,右宰相曾布与左宰相蔡京不合,政途失利,被贬外任。在《梦回汴京》中说:宋徽宗当皇帝还不到两个月,曾布就被蔡京等人弹劾并被降职。但是蔡京积恨难释,不肯放过他,诬陷他受贿,令开封府吕嘉问去逮捕了他的妻子魏氏和儿子曾纡、曾缲、曾絣等,后一齐被外放。

  曾布四子曾纡(1073~1135),字公衮,号允直,晚年号为空青老人。最初以恩荫补以官职,绍圣年间又任中弘词科。因“元祐党籍”连坐被贬到零陵。后遇赦,调监南京、河南税,改签书宁国军(今安徽宣城县)节度判官。历通判镇江府,知衢州、楚州、秀州,提举京畿常平,江南东路转运副使,迁直显谟阁。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再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移两浙路。绍兴二年(1132),知抚州。三年,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司农少卿。四年,改福建路提典刑狱,直宝文阁。五年(1135),除知信州(今江西上饶),未之官卒,年六十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八六之七)著有《空青遗文》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南游记旧》一卷,已佚失。

  在宋代,地方上同时存在县令、知县,县令稍大于知县,但宋廷常派遣朝官为一县之长,称权知县事,简称知县(有点像我们今天的县委书记),如当地驻有戍兵,知县兼管军事。知县被尊称为大令和县尊,别称县正堂,官职正七品。宋代史志记载多称为知县,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点。据《宋史长编》卷四的记载,宋代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从乾德年间开始实行外派知县到地方各县。

  《人事帖》中所说的“侄孙”即曾纵之子曾悟,曾悟,字蒙伯,苏辙外孙,大文人杨时的门人,宣和三年(1121)进士,靖康年间为毫州(今安徽毫县)士曹。金兵南侵,被俘,不屈而死,妻孥亦同日被害。曾纵、曾悟父子二人曾创立溪山精舍。精舍建有崇文阁,广储经史子集、百家之言及先世文集、石刻,又礼聘良师,集诸子弟及有游学者,游艺于其间。

  《人事帖》中说“侄孙过江下”, 江下,三国时的旧称,指今天的湖北襄樊、江夏一带。宋代人没用这种说法,如宋代诗人汪元量在《黄州江下》诗中说:“黄洲渡口,赤壁矶头。冷风凄雨,一葉扁舟。”此帖与《草履帖》一样是写在“元祐党籍” 之争前后,故帖中有“人事纷纷,未能作记。侄孙过江下,谈能面言也。”无法在信中说明,而是让曾悟来面告曾纵。

  此外,本帖是写给“允直知县七哥”的,根据徐邦达、刘九庵等老先生在授课时讲,宋代的“上款人”没有只写一个字的,几乎都是“双字上款的”,如本帖就是一个例证,上款人是曾纵,其名只有一个“纵”字,故只能写他的字、或号,而曾纵的字是元矩,又与元祐年号相讳,故称其号为“允直”。至此,本《人事帖》的疑问得到解决。

  三、结论

  本《人事帖》为曾纡在北宋末年写给他七哥曾纵的,其历史价值在于记录了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二是其艺术价值,是董其昌认定的“苏不苏、米不米”的典型作品,三是其文物价值十分重要,为研究宋代历史的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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