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下济南文物
发布时间 2011-03-11 浏览 50876 次
是有人从榜棚街或者是县西巷运来的,有关该碑首出土地点的任何历史信息都消失了。这无疑是个巨大的遗憾。”

  同样是在去年12月,也是通过群众举报,说县西巷南头电力沟施工现场发现了一个莲花座,这一次,考古人员及时和施工方进行了协商,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开始配合进行挖掘。根据莲花座上人物像的风格判断,这个经幢基座应该是唐代的。考虑到它和2003年发掘的唐代开元寺遗址离得很近,初步判断它应该是开元寺的东西。李铭说,“虽然这次成功把莲花座挖了出来,但这次电缆施工仍然没有事先让文物部门进行考古发掘,县西巷所在的济南老城区是市政府公布的六大地下文物保护区之一,文物遗迹丰富而重要。2003年和2006年我们曾先后三次在县西巷一带进行考古发掘,发掘出了唐代济南开元寺遗址和众多精美佛像,震动了国内考古界。在这种地方进行地下施工,务必要先经考古发掘,否则会对文物和历史信息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此外,李铭表示,去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黑虎泉西路进行的地下管线整修工程中,“‘黑西路速度’获得社会认可,但很多人不知道,这挖沟铺设地下管线的地方,恰恰是济南老城城墙所在地,施工速度虽然快,却也失去了一个解剖济南老城墙遗址的机会。”

  多部门通力配合才能保护更多“地下济南”的历史信息

  虽然有很多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非常支持考古发掘,但最近半年来,列入济南市六大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的老城区不断有人擅自施工,还是让李铭颇为忧虑。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物法规,工地开工必须先报请文物部门进行文物勘察、发掘。《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就规定:“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内进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古勘探发掘书面申请。”而很多工地都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就会对可能出现的地下文物造成难以避免的损坏。

  针对眼下舜井街工地接到市文物局停工函后依然施工的现象,济南市文物局副局长于茸告诉记者,他们将尽快再和工地协商,如果实在不行,将报请市政府举行多部门协调会,争取让文物部门尽快进行考古发掘,“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内动工,必须经过文物部门同意,擅自施工,既容易破坏文物,也是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破坏。”

  李铭表示,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文物保护是一个方面,加强地下文物保护的执法力度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一个建设项目要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内开工,如果不经过文物部门的考古发掘,相关部门应该勒令该项目停止,否则就进行处罚。那也许能让这一现象有所改观。‘地下济南’历史信息的保护,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另外,我也呼吁全社会都能重视地下文物和城市历史信息的保护,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只有不断丰富、发掘城市的历史信息,才能让城市拥有文化之根,才能给后人留下更多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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