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修内司官窑鼎式炉
《坦斋笔衡》里提到的“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是南宋初期设立的第二痤官窑,也称“郊坛官窑”,它的窑址在今天杭州市南郊的乌龟山一带。早在本世纪初期,窑址已经被人发现,瓷片零星流落到古董市场。由此引起中外大量陶瓷的人们的注意。1930年以后到乌龟山郊坛官窑遗址访古还大有人在。五十年代浙江省文管会对窑址进行了小规模试掘,发现了窑炉一座与瓷片、窑具等,历年郊坛官窑遗址出土的标本,胎土呈黑灰以至黑褐色、胎较薄,施釉较厚,釉有粉青、炒米黄等多种色泽;器型除习见盘、碗、碟、洗等之外,仿商周秦汉古铜及玉器者甚多,显然是受北宋微宗朝帝王提倡的仿古复古风气影响,这类仿古器皿只能是作为宫廷陈设用品而生产。郊坛官窑遗址中遗物比较丰富,其特征又与文献记载颇多吻合。此外,《遵生八牋》中还有“官窑品格,大率与哥窑相同,色取粉青为上,淡白次之。油灰,色之下也;纹取冰裂鳝血为上,梅花片墨纹次之。细碎纹,纹之下也”之说。按照高濂的说法,官窑与哥窑一样,无法区分,因此他只能把两窑并列在一起。但就目前传世的官窑和哥窑瓷器而言,应当说大体是可分的,不可分的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高濂在书中把官、哥二窑瓷器分为四个等级,即妙品、上乘、中乘和下乘四种,每个等级都列举有器物名称;如上乘作品中的“方印色池、四入角印色池”;中乘作品中的“菱花壁瓶、提包茶壶、观音、弥勒、洞滨神象、螭虎镇纸”;下乘作品中的“径尺大盘、夹底盆、蟋蟀盆、佛前供水碗”等等器皿,绝大多数是元、明两代景德镇民窑仿宋代官哥二窑的作品,元后期兴起了一股仿宋名窑的风气,入明以后几乎代代都有仿制,高濂的书刻于明万历十九年,高濂所见传世中这类仿宋官、哥二窑瓷器的数量也确实不少,其中书六字官窑青花款的,属于明宣德、成化时期。高濂列举的既是仿造品,那么他所归纳的特征描述当然也把仿造品包括进去,而官窑、哥窑的真正面貌,反而不显。官、哥两窑既有宋代的,又有元、明及以后历代的仿制品,加上明后期以来的文献又误把仿品当真品而予以概括描述,给辨别真伪无疑增加了不少困难,这只有依赖考古发掘的资料,才能澄清陶瓷历史上的这类悬案。